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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首次考核各地碳强度 将作为政绩考核内容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02-22 09:02:23【打印】【关闭】


  国家发改委正在对201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强度(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试考核。
 
 “今年4月和5月,国家发改委已经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2012年度及‘十二五’以来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的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一位地方发改委官员对本报透露。
  该官员表示,这是国家首次对各地的碳强度进行考核,但此次考核以地方自考核为主,国家考核为辅,主要目的是摸底,为以后启动正式考核奠定基础。
 “十二五”期间,国家首次提出2015年比201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发改委已经拟好了《碳强度下降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建立了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制,并下发给地方。
 “碳强度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根据国家的部署,所有省份都已经启动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工作,不少省份已经完成了2005年的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其中包含了该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这些省份的碳强度计算就相对简单,2012年的碳强度参照2005年的基础数据可以计算得出。”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低碳专家介绍说。
 
    上述专家还指出,对于一些还没编制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省份,将通过现在的能源数据以及其他排放因子,来计算该地区的碳强度。等各地的温室气体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后,碳强度的计算就简单了。
  “根据国家的安排,碳强度的正式考核结果将报国务院审定,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省级人民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与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等高耗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大用户直供电等政策挂钩。”前述地方发改委官员透露。
   本报获悉,“十二五”前两年,我国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并不乐观,初步测算,碳强度仅比2010年下降了6%左右。这意味着,要完成“十二五”确定的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未来三年年均碳强度下降要达到4%左右,减排压力很大。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已要求各地加强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加快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本地完成情况出台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十二五”碳减排目标能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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